治理實務

CSR 企業責任報告書 – 公司治理

東盟公司以「誠信務實、與時俱進、共創價值、回饋社會」為經營理念,從公司創立即以落實營運及財務等各項資訊的透明化及公開化,以合乎企業社會責任的準則與承諾,秉持正派經營、誠信治理的原則, 遵守中華民國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範進行公司治理,規劃與推動ISO 9001與ISO 45001及ISO 14001之認證體系,重視且落實管理系統之推行及管理,恪遵法律和規範,提升人權及確保員工的安全與健康之目標, 確保公司營運之健全發展,追求永續經營。

董事會運作

東盟公司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治理單位及重大經營決策之中心,負責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公司治理制度之規劃,主要職責在於公司營運的監督與指導、高階經營主管之任命、經營績效之確認、盈餘分配之擬定、防制利益衝突及確保公司遵循各項法令。董事長為董事會主席,總經理暫由董事長兼任,秉承董事會決議,依照法令及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統籌公司各部門運作與協調,綜理公司整體策略目標與經營方向。

公司治理架構



董事會組成

東盟公司董事會成員組成考量多元化,董事具備商務、財務及產業之專長,豐富的學識及專業素養,提供長遠的經營策略並督導公司遵循各項法令,監督公司營運目標之達成及經營績效之提升; 監察人除了業務執行之監督外,並負責審查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性及內部制度之執行成效,以期望降低公司財務危機及經營風險。董事會當遇有與其自身或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時, 則依公司法有關利益迴避之規定來避免最高治理單位出現利益衝突之情事。東盟公司透過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構,以達到強化董事會職能、發揮監察人功能、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等機制,並提昇資訊透明化, 來保障股東最大的權益。



董事會成員年齡性別分佈

東盟公司董事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2021年度共召開6次董事會議,董事會成員以股東權益為優先,並以高度自律及審慎之態度行使職權,討論與決議重要營運事項,做為公司營運與管理方向的依據。



功能性委員會運作

1. 風險管理運作
為降低各種風險(經營環境、營運管理、財務會計、環境、安全衛生…等)可能 帶來的衝擊,提升公司經營與管理之風險意識,強化風險管理,於2021年8月制 訂風險管理辦法。成立風險運作小組運用整合、計畫、實施、評估和持續改善風險 管理過程,以有效因應各種風險所帶來之衝擊,達到防範與降低風險目的,進而創 造可能之機會,輔以及實現公司營運目標。


風險管理運作小組運作流程



2. 勞資會議
東盟公司為了促進勞資和諧與更好的員工福利,成立勞資協議委員會,每三個月定期討論員工福利的議題,提供給經營階層裁示處理。



3. 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
東盟公司為推行ISO 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配合法規的要求,成立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並依管理要求事項,進行報告與討論,再提出因應的措施,改善與提升職業安全衛生的成效。




風險管理運作小組的組織與權責





4. 教育訓練委員會
東盟公司為逐步完善教育訓練規劃,於2021年3月成立教育訓練委員會,教育訓練委員會的委員由幹事及委員組成,幹事為部門經理指派,委員為部門經理。約一個月舉辦一次教育訓練委員會之例行性會議,討論關於推廣落實教育訓練相關議題,例如:目前正在推行的數位教材、講師、證 照等等之管理作業。 教育訓練委員會的功能之一在討論教育訓練等事務,如讓各幹事們了解公司推廣的教育訓練進行方向,並就提出教育訓練事項集思廣益提出更好的見解或建議。



東盟公司推行教育訓練委員會的價值為



倫理誠信

東盟公司遵守公司法、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章或其他商業行為有關法令等,做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原則,並於公司網站、年報揭露本公司誠信經營狀況,規範全體員工在處理公司業務之行為及程序上,避免利用職務為個人及親屬謀取不當利益;嚴禁洩漏客戶之資訊,並以遵循法規為原則,以符合政府及各項環境保護、工業安全、勞工健康、社會勞動人權等相關法規做為營運及管理之基本要求,確保企業日常營運過程對周遭環境、員工之安全衛生與人權及社區衝擊能降到最低。

東盟公司在「員工工作守則」中明定,員工應遵守廉潔操守的要求,不得利用個人職權或職務,直接或間接圖利自己或他人,或接受廠商、利害關係人招待,在職務上之行為不能有要求、期約、收受賄賂或舞弊營私行為,若情節重大者將以解僱處分,以提升公司及全體同仁道德素養及行為準則,積極落實倫理誠信要求。



 

公司成立有企業社會責任管理委員會,下轄公司治理、永續環境、產品服務及員工/社會關懷各組,運作與執行企業社會責任等事務。

另稽核室定期查察各項內控循環作業執行情形,並提報董事會,如有弊端或違反誠信之疑義,董事會將透過稽核室與相關單位,即就各環節與狀況進行深入了解,如確有違反誠信原則或工作規則,依情節進行懲處或依工作規則之規定辦理。

本公司自成立營運以來,高階管理層、幹部及員工皆無發生違反誠信倫理與道德行為之情況與事件,顯示東盟公司全體員工行為均能遵守本公司道德規範的要求。